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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四百一十五章 首见任务对象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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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虑到这两匹马上很有可能就是自己召唤来的熟人,所以程煜站起身来,试图让马上的那俩人可以看清自己的模样,否则以他俩的速度,程煜很是怀疑他们根本不会在这个茶摊附近停留。

而那两匹马,还真是在经过茶摊时没有做出任何提缰勒马的行为,卷起一阵尘土,径直奔向城墙的方向。

呃……

居然不是这俩人。

程煜吃了一嘴土,很是郁闷的重新坐下呸呸吐了两口唾沫。

眼看三分钟所剩无几,程煜心说这召唤术到了虚拟空间里难道不灵了?

城门方向,一匹快马却又疾驰而回。

程煜来到虚拟空间里之后,一共只见过两匹马,哪怕那两匹马是以二十多公里的时速跑过自己的眼前,但程煜依旧看的很清楚,一匹是枣红色的马,另一匹则是姜黄色的马,现在回来的这匹,从颜色上应该就是那两匹马其中之一——姜黄色。

马上之人一勒缰绳,马儿减速,在茶摊前停了下来。

跳下马背之后,那人四下寻找,程煜估计这是刚才那家伙在马上根本没注意茶摊这边,是以即便自己站起身来他也没看见,只是不知道怎么又拨转马头回到这里,但不管如何,这应该是召唤术的作用了。

于是乎,程煜站起身来,那人终于看见了程煜,顿时满脸喜色,双手连连挥舞,口中大喊:“哎哟,程老弟,你怎么在这儿呢,要不是在城门口见到你家安福儿,哥哥我简直要与你错过了。”说的也是口音略有些奇怪的吴东话。

程煜心道合着我在这个年代还是姓程么?还是说权杖修改来修改去,倒是依旧没给自己改名字?

但不管如何,这人显然是召唤术召来的,既然称呼自己为老弟,那么自己喊他一声哥哥总不会错。

“也怪弟弟我心急,想着哥哥今日归来,就到这茶摊来迎候,倒不曾想哥哥赶路着急,没看见我。”

程煜迎上前去,用吴东话回应,来人哈哈大笑,也不顾自己满身尘土,一把抱住了程煜。

“是为兄疏忽了,还得是程老弟心细,自己在这里,却让安福儿在城门口候着。走走走,你我兄弟二人同骑,今日回家,可是要好好喝上几杯。”

来人搀着程煜的胳膊,拖着他就到了那匹姜黄色的马前,自己一踩马磴子,翻身上马,同时手中用劲,竟然将程煜一把拎了起来,直接拽上了马背。

程煜暗暗心惊,要说使用了武术的情况下,自己应该也可以很轻松的把一个成年人拉上马,但这家伙,竟然也如此轻松,看来明朝的练家子还真不是盖的。

考虑到这个人有可能就是孙守义,是四名摸金校尉之一,而摸金校尉毫无疑问都是以武功见长的,仅凭一根飞虎爪就可以翻越城墙,上山下墓无所不能,一把将一个成年人拽上马匹,自然也不算太新鲜。

两人同乘一匹马,足以见得这俩人是相当好的关系,但程煜此刻还是带着小心,他着实不清楚,这个人究竟是不是就是自己的任务对象孙守义。

“老弟啊老弟,我们两个这一晃有四五年没见了吧?我这趟回来,想着先给你写封信,还生怕你把我给忘的了。”

“哥哥这是哪里话,我与哥哥相识多年,又岂会忘记。”

“但毕竟我们现在走的不是同一条路哎……你是官面上的人,我……你也知道的,讲不出口,拿不出手,要不是安福儿还是老样子,跟我讲了你在茶摊这边等了我快半天,我回到家也不见得敢去你家拜访。”

通过这番话,程煜立刻开始分析。

走的不是同一条路,而且自己这个身份是官面上的人,而对方则是讲不出口拿不出手,看来,不出意外,这就是孙守义了。两人四五年没见,说明孙守义和自己现在这个身份乃是故交,更大的可能就是一起长起来的发小儿。刚才看此人年纪大概在三十附近,虽说管自己叫老弟,自己称之为哥哥,但年岁相差应该不大,这意味着四五年前此人离开家,保不齐也是因为某件官司。

那么,这人就是孙守义的概率,应该很大了。

至于他口口声声的安福儿,根据程煜对明朝粗浅的了解,明朝名字后头带着儿字又没有姓的,多半是家中的仆人。

自己现在这个身份,家里请得起仆人,并且不是因为自己当了官……不对,自己应该并不是当了官,只是官面上的,否则哪怕是个九品官儿,也绝不可能孤身一人在这里等他。不是官,却又是官面上的,要么是给当官的当了师爷之类的辅助,要么就是从了吏,在当官的手下当差。

不管怎样,自己家请的起仆人是从前的事情,因为骑马的这人也认识那个仆人,那么说明这个安福儿保不齐年纪应该比他们俩都大,算是老仆,同时说明自己家里应该还算比较富庶,而这一点,从自己的打扮上也算是看得出来。

同时,程煜突然想起自己刚才喝茶都还没结账,而那个店小二看到自己被拽上了马,似乎也是有意喊住的,但茶摊前那个像是掌柜模样的人却阻止了店小二,那么更加说明自己在这座城里多少有点儿身份,就连城外茶摊的掌柜也知道自己是谁,是以这不值多少的茶钱,要不要的都不重要——主要是不敢。

如果是师爷、主簿或者典史之类的身份,城外一个茶摊老板应该不会认识,这说明自己是经常在城里城外走动的身份,而且从自己的打扮来看,也不像是读书人,是以对于自己的身份,程煜觉得已经呼之欲出了。

不出意外,显然是三班衙役之一。

皂班,主要负责公堂以上的事情,茶摊老板认识的可能性不高。

而壮班的,虽说参与巡逻和防御工作,但那也不是其日常,茶摊老板认识的可能性也不高。

是以,大概率就是快班的捕快了。

只是,捕快身上应该带有铁尺,可自己却没有,这似乎又有些不符。

不过考虑到自己现在应该并非当值期间,又或者,自己干脆就是捕快的头儿,所以才能在这大白天的自己单独跑出城来接自己的发小儿回家,是以,身上没带铁尺也是正常的。

这一切,说起来长,但对于程煜那缜密的脑瓜子,也就是几个呼吸之间就想明白的事情了。

而这些,都不是程煜最关注的,毕竟,一会儿见到自己家那个老仆安福儿,这些就都水落石出了。

程煜真正在意的其实是这个人的第一句话,“毕竟我们现在走的不是同一条路”,这其实意味着他们从前在同一条路上走过。

但显然,程煜不认为自己家里有可能跟盗墓有关,那么,考虑到自己家的家境颇为殷实,最大的可能就是自己父辈以上,或许是帮摸金校尉们销赃的。

当然,明面上应该是个贩卖古董文玩的店铺。

“哥哥你要是回家来了却不去我家,我即便是个当弟弟的,肯定也是要跟你翻脸的,不带你这种样子的。”

程煜含糊不清的回应着,姜黄马也已经带着二人来到了城门前。

城门口,商贾贩卒都在有序验明正身入城,而在官道一旁,那批枣红色的马儿也正在树下啃着草皮,牵着马的,却不是什么汉子,而是一名年岁跟自己相仿的女子。

枣红马见到自己的同伴,微微引颈轻嘶了一声,女子抬头朝着程煜的方向望来。

而另一边,一名大约四十来岁佝偻着背的中年男子,头上戴着一片方巾,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是仆人的打扮,也正一溜儿小跑朝着自己而来。

不用说,这就是那名老仆安福儿了。

“哎哟,我的爹,我说让爹在城门口等,您偏不听,我孙爹路过茶摊儿都么得看见您,幸好我留了个心眼子在这块等到,要不然,孙爹进城了你俩还不得见面呐……”

闻听那人那喊自己爹,程煜差点儿慌了神,可后边又听他说孙爹,这显然是说马上的另一人了,这才让程煜突然间想起,明朝仆人喊主人,多半是喊爹和娘的,喊主人的儿女无论年纪,都是哥哥和姐姐。

而既然是孙爹,那么此人必是孙守义无疑了。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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